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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dday comment

讲讲面临贸易法院的裁决,川普会轻易接受吗?川普政府能怎么对付? 以下是一些经济学家的分析,你们也试图分析一下~

川普在其经济议程的核心部分遭受重大打击后,仍有可能找到变通方案。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周三裁定,总统援引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对多个国家征收全面关税,超越了其职权范围。这家位于曼哈顿的法院下令永久停止特朗普的大部分关税,并进一步禁止其未来修改。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给予白宫10天时间完成停止关税的正式程序。川普政府已经迅速对该裁决提起上诉。高盛经济学家表示,白宫掌握着一些工具,可以确保法院的裁决只是暂时的。

高盛经济学家在一份研究报告中表示:“这项裁决对政府的关税计划造成了挫折,并增加了不确定性,但可能不会改变大多数美国主要贸易伙伴的最终结果。” 他们补充道:“目前,预计 政府将寻找其他途径征收关税。”

📑 可供白宫选择的方案:

法院裁决阻止了川普对大多数进口产品征收的10%基准关税,以及对中国、加拿大和墨西哥征收的额外关税,但不包括对钢铁、铝和汽车等行业征收的关税。川普政府还有其他合法手段征收关税,例如美国贸易法第122条、301调查条款和1930年《贸易法》第338条。

1️⃣ 1974年《贸易法》第122条不需要正式调查,因此可能是绕过法庭障碍的最快捷方式之一。政府可能会迅速用根据第122条征收最高15%的类似关税取代10%的全面关税。然而,此举最多只能持续150天,之后将依法要求国会采取行动。

2️⃣ 川普还可能迅速启动针对美国主要贸易伙伴的301条款调查,为征收关税奠定官僚基础,这一过程可能至少需要数周时间。

3️⃣ 已针对钢铁、铝和汽车进口实施的232条款关税也可能扩大到其他领域。这项贸易法允许总统针对国家安全威胁采取行动。

4️⃣ 第 338 条款允许总统对来自歧视美国的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高达 50% 的关税。这项特殊措施以前从未被使用过。

即使在上一届政府执政期间,我们也曾根据 301 条款对中国商品征收过关税,而且相当严厉。因此,我可以想象,本届政府会再次审视这些条款,看看是否可以使用 232 条款、301 条款或其他机制来强制执行这些关税。

⚖️ 最高法院呢?

法院的裁决标志着众多悬而未决的案件中的第一起,也是联邦法院首次出具的“真正解决原告质疑实质问题”的实质性裁决。川普政府上诉的速度“非常不同寻常”,这表明政府可能正在准备紧急中止该命令的动议,希望最高法院做出裁决,基本上允许在上诉程序进行期间维持这些关税。

这种国王式的行政命令迟早都会遇到法庭的审查……君主制和宪政民主制的区别就在于司法制度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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